我处创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
2010年11月9日上午, 由市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验收评审组副组长、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林银文率领的市、区评审验收组一行7人对我处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工作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做通报”等程序对我处创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全面评审验收。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曹英同志首先向评审验收组汇报了我处创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以来的主要工作,他着重从: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二、强化宣传,完善制度;三、加强投入,改善环境;四、精心布局,搞好绿化;五、增强教育,节能降耗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我处的几点主要作法。在听取了曹主任的工作汇报后,评审验收组随后对我处创建工作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详细查阅,对处里工作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知识问卷调查,现场查看了我处的绿化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对我处上下齐心开展“创绿”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评审验收组成员、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宣教信息中心主任李保民同志在简要情况通报中认为,我处创建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二是认识明确,措施得力;三是宣传到位,氛围浓厚;四是创建成果显著,示范作用明显。同时也对我处创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认定我处通过了此次评审验收。最后,评审验收组林组长做了重要讲话,对我处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及开展环境教育和环保宣传等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与评价。并对我处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勉励我们再接再厉,不骄不躁,一如既往,扎实工作,为我市绿色文明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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